问题 问答题

2010年6月19日,L公司向N公司销售一批商品,货款共计9308.04元,以支票结算。由于出纳小董刚入职不久,在填写支票时以阿拉伯数字填写金额,并且将出票日期误写为3月17日,发现书写有误后就将“7”字划掉,改为“9”字。在填写支票的过程中,小董犯了哪些错误应如何改正

答案

参考答案:(1)错误一:票据金额必须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否则银行不予受理。中文大写应为“人民币玖仟叁佰零捌元零肆分”。
(2)错误二: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因此,出纳小董更改出票日期的做法是错误的,应将此支票作废,重新签发支票。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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