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请根据所提供的原始单据,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在报关单相对应的选项中,选出最合适的答案。

(一)

资料1

经营单位(收货单位):南通富士通微电子有限公司(海关注册编号3206930223)该批芯片分列编号为C23024300159号登记手册第7项、第6项和第8项。

商品编号:85421310。法定计量单位:个/千克。

货物于2004年6月29日运抵,次日向浦东机场海关(关区代码2233)申报。

入境货物通关单编号:310300104012596。

(二)

资料 2

(五)

资料5

NANTONG FUJITSU MICROELECTRONICS CO.,LTD

××HAONAON ROAD NANTONG JIANGSU CHINA DATE: 28—Jun.—0.4

INVOICE NO: NT00503

KYUSHU FUJITSU ELECTRONICS CO.,LTD.

5950,Soeda,Inki-cho.

Satsuma-gun,Kagoshima.

895—1493,Japan

请根据以上资料,选择以下栏目正确选项

“运输工具名称”栏应填报()。

A.NDT-PVG

B.CA0930/29

C.NEC50318881

D.CA/0930/29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航空运输的货物,其报关单“运输工具名称”栏应填报分运单号。

问答题


案情:某市公安局于1999年1月4日对刘某(男,24岁)、张某(男,21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刘某、张某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刘某、张某抢劫案于1999年3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部分事实、证据尚需补充侦查,遂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张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辩护人。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由于刘某的胁迫,由于害怕刘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被胁迫参与抢劫的证人的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构成抢劫罪,后果严重。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刘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张某未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亦未抗诉。
问题:

重新开庭后,如果张某又提出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合议庭应如何处理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