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遗嘱的变更与撤销的形式。
参考答案: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法处分自己财产的法律行为,其有权订立遗嘱,当然也有权修改或撤销遗嘱。
遗嘱的变更是指在遗嘱订立后,生效以前,遗嘱人对其内容进行部分修改的行为。
遗嘱的撤销指遗嘱人取消原订立的遗嘱或对所订立的遗嘱内容进行全部修改的行为。
变更或撤销遗嘱有两种形式,一是明示的变更或撤销,二是推定的变更或撤销。明示的变更或撤销是基于被继承人明确的意思表示的变更或撤销。如可以发表声明直接说明变更部分遗嘱内容或撤销遗嘱等。但以明示的方式进行的变更或撤销,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定的程序和要求是与遗嘱订立时的要求相一致的。而且,遗嘱人不得以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即公证遗嘱的撤销或变更须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才能有效。推定的形式是指根据遗嘱人的行为,法律上推定遗嘱人变更或撤销遗嘱的形式。即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的,法律上推定遗嘱人撤销或变更遗嘱内容。
应当指出,当遗嘱人对其财产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的,应以其最后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为准,但有公证遗嘱时,应以公证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