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一)


2009年12月,黎照海因病无法去县城,所以委托罗占山购买良种,并当即付给罗占山良种款5000元。罗占山买完良种后,剩余200元,于是就用其中的50元购买了有奖邮政明信片。回村后,罗占山将买明信片一事告诉黎照海,黎照海一开始不同意,后来一想快到元旦了,15岁的女儿会用得上,于是就收下了。黎照海的女儿将其中一张送给同学刘三奎。5月,有奖邮政明信片中了一等奖,获奖金2000元,于是黎照海主张女儿要回明信片,再换一张给刘三奎。但刘三奎父母不同意。于是黎照海诉至法院,认为明信片是其所买。

黎照海的女儿送明信片给同学的行为的效力如何( )

A.有效,因赠送明信片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理解的行为

B.无效,因限制的行为能力人的赠与行为应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C.如得到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则有效

D.是可撤销民事行为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的约束力。但由民法基本理论及生活实践可知,黎照海的女儿送明信片给同学的行为并没有超出她的理解能力,故此行为应当是有效的民事行为。

单项选择题 A1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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