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进行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参考答案:对
合同资料: 买方:长城贸易公司 天津市生力路123号 TEL:022—87654321 卖方:TAKAMRA IMP.&EXP.CORP. 324,OTOLIMACH TOKYO,JAPAN TEL:028—54872458 品名:48英寸彩色电视机 单价:每台1000美元CIF天津 数量:100台 包装:每台装一纸箱 总值:100000美元 装运时间:2005年8月31日前,不准分批装运和转运 装运港:大阪 目的港:天津 开证方式:电开 支付:不可撤销即期跟单信用证 最迟开证日期:2005年7月20日 保险:按发票金额加一成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 单据条款: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信用证号和合同号 装箱单一式四份 全套清洁已装船正本提单,做成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注明运费预付 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品质检验证书一份 保险单正本一份,作空白背书 合同号:CWM050831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1357924680 买方法人代表:李红
形体肥胖,胸闷纳呆,头晕思睡,苔白腻,脉滑。为
A.痰阻心脉证B.痰浊阻肺证C.痰阻胞宫证D.痰浊犯头证E.痰湿内盛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