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钱某因强 * * (未遂)曾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2004年12月释放后经商。2007年11月2日,技术监督部门扣押了钱某非法倒卖的拼装汽车,要求其缴纳罚款后才发还其按废旧钢铁处理。第二天晚上,钱某认为车是自己的,就携带尖刀、钳子,潜入技术监督局,试图将自己的汽车取回。当钱某正在用工具撬车门时,被值班人员白某发现。在值班人员来抓他时,钱某用尖刀刺伤了值班人员白某,致其轻伤。第三天,钱某因事外出,在路上偶然碰到刚从医疗就诊出来的白某。白某一下就认出了钱某,准备报警抓钱某。钱某为逃跑,朝白某的肺部猛刺二刀,白某受重伤而昏厥,钱某以为白某已经死亡,将其扔到路旁的河中。因河中水温很低,白某顿时苏醒,在河中挣扎呼救,但钱某置之不理,周围也无人救援,因而溺死。请根据以上陈述回答以下问题。
假如钱某有如下行为,对下列行为认定,正确的表述有:()
A.如钱某仅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中的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的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
B.如钱某在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仍认定为自首
C.如钱某的犯罪行为虽被发觉,但在尚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投案,甲仍被认为是自动投案
D.如钱某的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法定最低刑的3年有期徒刑,但只要符合缓刑条件,仍然可以适用缓刑
参考答案:A, B, C
解析:
[考点] 自首、立功,缓刑
依据《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以及第68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综上,ABC项均正确。而D项,就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有期徒刑,宣告刑有可能3年甚至3年以下(如有法定从宽情形),此时,符合缓刑条件,是可适用缓刑的。但是注意本题的钱某属于累犯,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且不适用缓刑和假释,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