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演出公司(位于北京市区)主要提供演出策划、组织演出、包装明星、庆典活动等。 2008年12月发生下列业务:
(1) 经联系协商,A歌舞团在乙剧院进行演出,由乙剧院代售门票共取得门票收入300万元。根据协议,歌舞团支付给该演出公司组织演出费100万元,支付给乙剧院场租费18万元,余款归歌舞团。
(2) 为某公司开业提供演出活动,取得演出收入25万元。
(3) 为某大型食品公司提供年终庆典策划,取得策划费用28万元。
(4) 为签约演员提供整体包装咨询,取得咨询费用358万元。
(5) 自设舞厅,用于培训签约演员,同时对外营业:取得门票收入258万,烟酒饮料费 30万元,包间收入200万。
(6) 租赁内部舞台给社会演出活动,取得场租238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演出公司本期应纳营业税和城建税教育附加合计为( )万元。

A.122.92

B.129.88

C.133.05

D.145.81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税法规定,演出业务的纳税人是指进行演出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组织演出的经纪人和以非租赁方式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和个人。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营业税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表演”应按“文化体育业一文化业”税目征税;以租赁方式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按“服务业一租赁业”税目征税。 乙剧场和A歌舞团应纳营业税=(300-100-18)×3%+18×5%=6.36(万元) 演出公司应纳营业税=100×3%=3(万元) 娱乐业应纳营业税=(258+30+200)×20%=97.60(万元) 演出公司其他业务应纳营业税=25×3%+28×5%+358×5%+238×5%=31.95(万元) 演出公司营业税合计=3+31.95+97.60=132.55(万元) 演出公司营业税和城建税教育附加合计=132.55×(1+7%+3%)=145.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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