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某工程项目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基础,业主委托某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及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因该工程涉及土建施工、沉桩施工和管桩预制,业主对工程发包提出两种方案:一种是采用平行发包模式,即土建、沉桩、管桩制作分别发包;另一种是采用总承包模式,即由土建施工单位总承包,沉桩施工及管桩制作列入总承包范围再分包。

如果现场检查出管桩不合格或管桩生产企业延期供货,对正常施工进度造成了影响,请分析在上述两种发包模式下,可能会出现哪些主体之间的索赔

答案

参考答案:可能出现如下索赔事件:平行发包方式时:(1)沉桩单位向业主索赔(或沉桩单位与业主之间的索赔);(2)土建施工单位向业主索赔(或土建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索赔);(3)业主向管桩生产企业索赔(或业主与管桩生产企业之间的索赔)。总承包方式时:(1)业主向土建施工或总包单位索赔(或业主与土建施工或总包单位之间的索赔);(2)土建施工或总包单位向管桩生产企业索赔(或土建施工或总包单位与管桩生产企业之间索赔);(3)沉桩单位向土建单位或总包单位索赔(或沉桩单位与土建单位或总包单位之间的索赔)。

选择题
问答题

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为华东地区的一家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2006年至2009年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业务资料 如下: (1) 2006年12月1日,乙公司购入一条需要安装的生产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生产线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0万元;发生保险费为2.5万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 (2) 2006年12月1日,乙公司开始以自营方式安装该生产线。安装期间领用生产用原材料实际成本和计税价格均为10万元,发生安装工人工资5万元,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该原材料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 2006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当日投入使用。该生产线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13.2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4) 2007年12月31日,乙公司在对该生产线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已经发生减值。该生产线可收回金额为807.56万元。 (5) 2008年1月1日,该生产线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12.56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6) 2008年6月30日,乙公司将生产线出售,取得价款为800万元,支付清理费用10万元。 要求: (1) 编制2006年12月1日购入该生产线的会计分录。 (2) 编制2006年12月安装该生产线的会计分录。 (3) 编制2006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会计分录。 (4) 计算2007年度该生产线计提的折旧额。 (5) 计算2007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应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6) 计算2008年度该生产线出售前计提的折旧额。 (7) 编制2008年6月30日该生产线出售时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