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中学生王某与周某是同学。王某在学校曾经参与打架事件,被周某告发而受到学校处分,王某一直耿耿于怀。一日,王某回家途中经过交通繁忙的某大街,发现周某正站在街边等车。王某走过去推了周某一把,想给他点颜色看看。周某未予理睬,王某便再次猛推周某,致使其摔倒在马路中央,被经过的车辆撞伤,送至医院时已经死亡。A县公安分局随即对本案立案侦查,并经检察院批准后将王某逮捕。A县法院一审过程中,王某的辩护人提出王某曾经修改户口簿上的年龄,其实际年龄还不满16岁,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县人民法院未予采纳,认为王某已经年满16岁,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王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王某刑满释放后回家,所在学校已经开除其学籍,邻居朋友都对其疏远并时常进行辱骂,使其精神上受到巨大痛苦。王某多方申诉,终于使本案得以再审。经查明,王某犯罪时实际年龄只有15岁,因此判决王某无罪,不承担刑事责任。王某获得无罪判决后,学习了国家赔偿法的有关知识,准备提出刑事赔偿的请求。问:

王某拟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刑事赔偿,请简述其程序。

答案

参考答案: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县人民法院,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的规定,该刑事赔偿应遵循以下程序:(1)王某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2)县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2个月内给予赔偿;(3)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4)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的终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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