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被告人,许某,男,15周岁,中学生;被告人,韩某,男,15周岁;杨某,男,13周岁。
许某、韩某、杨某是同班同学。一日,三人在一起商议弄些钱。便采取顺手牵羊的办法,盗窃同学家的金项链一条、金戒指三个、摄像机一台,价值13000元。但引起同学家长的怀疑,三人没有机会再利用这种办法盗窃。许某认为这样来钱太慢,便说:“我们大院的高某是外企的老板,是个有钱的主。我们绑架他的儿子作为人质,要高某用巨额现金赎领。”韩某、杨某听后表示同意。他们商定了绑架高某独生子的具体办法,并到高某儿子就读的小学附近窥查地形。在此期间,三人发现该小学一个11岁的小女孩很漂亮,且无人接送,便起歹意,将小女孩骗到一地下室,由杨某放风,许某、韩某将其强 * * 。2004年3月15日早晨7时,许某、韩某、杨某潜伏在高某家附近观察动静,见高某驾车将其儿子送到学校后即去上班,遂到学校探明了放学时间。尔后,许某、韩某、杨某一起守候在学校附近。下午4时30分,高某的儿子放学回家途中,被许某等人掳走。与此同时,许某指使韩某用匿名电话通知高某带50万元现金到指定地点赎领,并威胁说:“如果报案,自己考虑后果。”高某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公安局报了案。后高某的儿子被许某等掳至野外一僻静处,高某的儿子吵着要回家,许某等烦躁不安,便将高某的儿子放了。但三人连续数日仍采取打匿名电话的手段,加紧对高某进行威胁,要高某送现款,直至被公安局捕获。
问:(1) 本案应当如何定罪量刑
(2) 如果三人在劫持高某儿子的过程中,将高某的儿子杀害应当如何定罪量刑

答案

参考答案:(1) 根据刑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是绝对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本案中,被告人杨某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时,年龄不满14周岁,所以不构成犯罪。
(2) 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本案中,被告人许某、韩某实施盗窃行为时,年龄都未满16周岁,所以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不成立盗窃罪。
(3) 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 * *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强 * * 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4周岁。本案中,许某、韩某都年满14周岁,所以许某与韩某构成强 * * 罪的共同犯罪。由于许某和韩某先后共同强 * * 了被害人,是轮 * * ,应当按照强 * * 罪的加重构成处罚。同时,由于被告人都是未成年人,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 根据刑法的规定,绑架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而许某与韩某实施绑架行为时,年龄不满16周岁,所以不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不成立犯罪。
(5) 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4周岁,如果许某与韩某在实施绑架行为时将被害人杀害,虽然不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但是却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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