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县某企业根据政府拆迁协议进行搬迁,政府规定了6个月的搬迁期,并已收缴企业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该企业计划用4个月搬迁完毕,搬迁后原场地不再使用,并希望了解搬迁涉税事宜,提出了如下问题:
(1)由于是跨县搬迁,营业执照需要变更,是否也需要变更税务登记?
(2)6个月的搬迁期里,原在A县的场地是否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新迁入的场地共计拥有土地80000平方米,其中幼儿园占地1000平方米、企业内部绿化占地4000平方米、露天游泳池1250平方米,还有200平方米无偿提供给公安消防部门存放器材,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面积是多少平方米假定上述土地是新征用的非耕地,从何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预计委托施工单位在新址建造的生产车问和露天游泳池在9月20日办理验收手续,12月8日开始使用,其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从何时开始缴纳?
(5)新址的办公楼总造价4000万元,建造完成后,又加装了共计500万元的智能化楼宇设施和中央空调,上述设施在会计账面独立核算,另外该办公楼对应土地使用权金额300万元,也是在会计账面独立核算,该办公楼计算房产税的原值是多少?
参考答案:
(1)由于跨县搬迁,企业经营场所的变更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办理变更或注销工商登记之前,或者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 E1内向迁达地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政府已收缴企业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在政府规定的搬迁期内,企业继续使用原场地的4个月,按规定应缴纳土地使用税。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
(3)企业内部幼儿园占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纳土地使用税,但企业内部的绿化用地、露天游泳池用地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面积是80000—1000—200=78800(平方米)。新征用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4)委托施工单位建造的房产,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即从10月起开始缴纳房产税;露天游泳池属于建筑物但不属于房产,不缴纳房产税。
(5)智能化楼宇设施、中央空调、地价,不论是否独立记账均应并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该办公楼房产原值=4000+500+300=4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