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发起人拟定,通过募集方式设立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筹集股本总额5亿元,甲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和第一大股东,准备以厂房、机器设备、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7家发起人为筹办乙股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手续,进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制作招股说明书,制作股票,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后公开募集股份,待全部股款缴齐后召开了创立大会,并向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当乙股份有限公司领得营业执照时,该公司正式成立。请回答下列问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乙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共出资1亿元,其中有相当部分是以厂房、机器设备、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形式出资。那么,对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这种出资,我国公司法上有何要求( )

A.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成股份

B.甲公司发起人不能分期缴付其出资

C.考虑到专利技术的贬值趋势,允许以8折低估作价

D.甲公司可以以其厂房的使用权作为出资,保留其对厂房的所有权

答案

参考答案:A,B

解析:本题涉及出资要求问题。依照《公司法》第27条、第83条规定,发起人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成股份。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公司发起人以实物、知识产权或者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故A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依据《公司法》第81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不能分期缴付出资,故B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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