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因时效而致使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有()。
A.甲持有一张本票,出票日期为2000年5月20日,于2001年5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
B.乙持一张为期30天的汇票,出票日期为1999年5月20日,于2001年5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
C.丙持一张见票即付的汇票,出票日期为1999年5月20日,于2001年5月1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
D.丁持一张支票,出票日期为2000年5月20日,于2001年4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
参考答案:D
解析:
票据权利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的情形有四种: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据此,B选项乙的票据权利有效)。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据此,AC选项甲和丙的票据权利有效)。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据此,D选项丁的票据权利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