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
Ⅰ.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Ⅱ.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Ⅲ.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Ⅳ.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A.Ⅰ、Ⅱ、Ⅲ
B.Ⅱ、Ⅲ、Ⅳ
C.Ⅰ、Ⅱ、Ⅳ
D.Ⅰ、Ⅱ、Ⅲ、Ⅳ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二)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三)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四)侵占、挪用基金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