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出厂必须检验合格。检验不合格的食品绝不允许出厂销售,这就是强制检验制度。
参考答案:对
《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
A.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后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B.在履行期限届满之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C.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或之后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D.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某安装工程公司承接架空蒸汽管道工程。管道工程由型钢支架工程和管道安装组成。
项目部根据现场实测数据,结合工程所在地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编制了每10t型钢支架工程的直接工程费单价,经工程所在地综合人工日工资标准测算,每吨型钢支架人工费为1380元,每吨型钢支架工程用各种型钢1.1t,每吨型钢材料平均单价5600元,其他材料费380元,各种机械台班费400元。
由于管线需用钢管量大,项目部编制了两套管线施工方案。两套方案的计划人工费15万元,计划用钢材500t,计划价格为7000元/t。甲方案为买现货,价格为6900元/t,乙方案为15天后供货,价格为6700元/t。如按乙方案实行,人工费需增加6000元,机械台班费需增加1.5万元,现场管理费需增加1万元,通过进度分析,甲、乙两方案均不影响工期。
工程进行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在采购一批管道焊接用的共2t低合金耐热钢焊条时,施工单位按建设单位指定的合格供应商确定了焊材供应商。施工单位对供应商首次送货的0.5t焊条进行抽样检测合格。对后两次送货的其余1.5t焊条均未检测,接收后直接用于焊接。在施焊过程中发现焊缝出现大量延迟裂纹。建设单位与监理工程师对焊条重新进行抽样检测,确认为不合格。为之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所有用此供应商的焊条进行焊接的管线全部重新组焊。施工单位认为供应商是建设单位指定的,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事件二:安装工程公司项目部在工程施工自检时,发现架空蒸气管道坡度、排水装置、放气装置、疏水器安装均不符合规范要求。检查组要求项目部立即整改纠正,采取措施,确保质量、安全、成本目标,按期完成任务。
事件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后期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大检查,对施工单位的一项通过检查验收合格的隐蔽工程进行重新检验,发现不符合质量验收标准。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返工并支付检验费用。
焊条不合格造成焊接质量问题应由谁承担责任?简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