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于公民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的申请,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公民甲欲在A市B区某街道开办一个经营日常用品的零售店,向该街道所在的B区工商局依法提交了相应的申请材料,但过了一个月,甲仍未收到B区工商局的任何书面答复。在此期间,A曾多次通过熟人到B区工商局多次询问此事,但均未收到B工商局的正式书面答复。为此,甲欲寻求法律救济。
本案中,甲寻求的法律救济可以有哪些途径?()
A、向B工商局陈述和申辩
B、向A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
C、直接向B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必须先向A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B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