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1日出台的《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Ⅰ级至Ⅳ级。其Ⅲ级应急响应由县(区)级政府组织实施。
参考答案:错
追诉时效的延长
请解释术语:粉碎、粉碎度、水飞法、加液研磨法、休止角、打潮、超微粉碎、微粉、制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