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属于强制期间,当事人不得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B.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一方请求撤销合同的,适用诉讼时效
C.无因管理中,本人因不当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事实之日起计算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法院应当支持
参考答案:A
解析: 诉讼时效仅适用于债权或请求权,诉讼时效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能以约定的形式排除适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可见,A项表述正确。根据上述规定第7条的规定,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一方请求撤销合同的,应适用《合同法》第55条关于1年除斥期间的规定。对方当事人对撤销合同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合同被撤销,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故B项表述错误,应当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第8、9条的规定,对不当得利请求权、无因管理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除了明确其知道或应当知道请求权发生的事实之外,同时必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当事人或管理人。故C项错误,正确的表述应为“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管理人及损害事实之日起计算”。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22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D项表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