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判断题

第三支柱规定的披露频率应该为每半年进行一次,有关银行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报告系统及各项口径的一般性概述的定性披露可每两年一次。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

第三支柱规定的披露频率应该为每半年进行一次,有关银行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报告系统及各项口径的一般性概述的定性披露可每年一次。考虑到新协议增强风险敏感度、在资本市场上更频繁地报告的总体趋势,国际活跃的大银行和其他银行必须按季度披露一级资本充足率、总的资本充足率及其组成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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