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某市税务局在对其所属的某县税务局进行工作检查中发现下列情况:
(1)经检查因税务机关的责任,某企业2010年少缴税款32000元,税务机关要求其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2)某企业因账务结算原因的影响,致使货币资金不足,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经省税务局批准,延期2个月缴纳税款。
(3)某企业2010年度经批准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免税待遇,因此该企业在2010年内未向该县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也未向该县税务局报送纳税资料,后经催促该企业补办了纳税申报。因情节严重,该县税务局为此对其处12500元的罚款。
(4)该县税务局在对某企业以前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税务检查中发现其有逃税迹象,便到机场检查该企业托运的货物,遭机场拒绝。该县税务局为此对机场处5000元的罚款。
(5)该县税务局在对某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有收入转移等问题而少缴税款,需要对其财务负责人的储蓄存款进行检查,因此该县税务局予以了批准。
[问题]
分别说明该县税务局的上述行为,是否存在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