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简述地名预登记的有关规定。

答案

参考答案:

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土地后但地名未批准前,工程项目需要进行先期广告宣传的,可以根据苏州市发改委、公安局、民政局等14个委局《关于加强市区地名管理使用的通知》(苏政民[2007]230号)文件规定,在取得建设项目核准书后,报区民政局初审,并由区民政局转报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地名预登记。以预登记的地名作为建设项目对外宣传的暂用名,并按规定向城管部门办理户外广告准许设臵手续。待开发商在地名申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履行地名命名申报手续。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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