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中,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有()。

A.《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总投资(含增资)1亿美元以上的房地产项目

B.《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总投资(含增资)1亿美元以上的非房地产项目

C.《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不足10亿美元的鼓励类项目

D.《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10亿美元以上的鼓励类项目

答案

参考答案:B, D

解析:(1)选项A:《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无论投资额多少),由省级政府核准;(2)选项B:《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含增资)1亿美元以上的限制类(不含房地产)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3)选项CD:《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不足10亿美元的鼓励类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总投资(含增资)10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问答题


案情:2006年5月30日,北京顺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阳光商厦、华普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美国卡奇有限责任公司、法国水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五家公司筹划在北京成立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北京顺昌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阳光商厦是中国公司,营业地在北京市昌平区;华普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泰国公司,主要营业地在曼谷,但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设在广州;美国卡奇有限责任公司,法国永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是外国公司。五个发起人公司签订发起人协议,计划设立一个总资本额为2000万元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500万元,剩下的1500万元向社会公开募集。美国卡奇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商誉作价50万元作为出资,北京阳光商厦以一台机器作价50万元作为出资,华普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直接用现金出资100万元,并且协议书中约定,如果公司因中方两公司的原因而最终不能成立,则中方两公司要向美国公司赔偿50万。在此期间,发起人成立了筹备委员会,向北京顺昌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了办公楼,委托北京顺昌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办公家具。北京顺昌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办公家具时,因为资金周转的问题,以尚未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贷款50万元。发起人起草了公司章程和招股说明书,又与北京阳光证券公司承销签订代销协议,由其负责向社会承销股份。待募集相应股份后,召开创立大会。

如果公司通过审查获得登记成立,但是发现华普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直接现金出资100万元只缴足了一半,发生何种法律后果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