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某律师在谈论企业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的权限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对于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有权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对该裁定不服的,不能提起上诉

B.对于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经2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债权人对该裁定不服的,不能提起上诉

C.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的和解协议,须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D.破产程序的终结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

答案

参考答案:B, C, D

解析:(1)选项A:申请人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选项B:“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上诉)。

单项选择题

中国H公司同德国S公司在上海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则双方应当在德国L州法院诉讼解决。H公司依据合同交付了货物,但S公司迟迟未将货款汇入合同约定的帐户,于是H公司起诉至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S公司履行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S公司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并未就管辖权提出异议,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书面答辩状。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德国S公司败诉。德国S公司于是以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为德国L州法院、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无权管辖该案件为由,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则对于该案件,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A.因为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所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无权管辖该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终结诉讼

B.虽然合同双方约定了管辖法院,但是因为该约定违反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管辖的规定,因此是无效的

C.虽然合同双方约定了管辖法院,但是因为S公司并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且提交了书面答辩状,因此应当视为承认了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因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D.虽然合同双方约定了争议在德国L州法院诉讼解决,但是因为L州法院同合同之间没有关系,因此该约定是无效的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