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患者男性,43岁,因“发热、盗汗、持续消瘦”来诊。患者发热为周期性,特点为数日内体温逐渐升高,达到38~40℃,持续数日后逐渐下降,经过10日或更长时间的间歇期,体温又复上升。此外有乏力、瘙痒等。临床血常规、影像学和病理检查确诊为霍奇金病晚期(Ⅲ期),采取ABVD化疗方案,即多柔比星、博来霉素、长春新碱、达卡巴嗪联合(ABCD)化疗方案。

不属于长春碱抗肿瘤作用机制的是()

A.作用于M期细胞

B.抑制DNA拓扑异构酶Ⅱ的作用

C.抑制微管蛋白的聚合

D.妨碍纺锤体微管的形成

E.抑制蛋白质的合成

F.抑制RNA的合成

答案

参考答案:B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案情: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
刘某按约定先行支付了部分房款,何某却迟迟不按约定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双方发生纠纷。刘某向M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何某履行交房义务,M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在仲裁庭人员组成期间,刘某、何某各选择一名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指定了一名仲裁员任首席仲裁员组成合议庭。第一次仲裁开庭审理过程中,刘某对何某选择的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刘某申请理由成立,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另行指定一名仲裁员参加审理。第二次开庭审理,刘某请求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何某则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主张仲裁协议无效,请求驳回刘某的仲裁申请。
经审查,仲裁庭认为刘某申请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何某主张仲裁协议无效理由均不成立。仲裁庭继续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何某在30日内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因何某在义务履行期间内拒不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何某则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问题:

如何评价仲裁庭(委)在本案审理中的做法理由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