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解答题
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次修正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条后附有下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不超过500元的5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
(注:“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工资、薪金所得减1600元后的余额.)
(1)如果王老师2005年1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为2260元,那么这个月他应交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2)经测算,李工程师2005年1月份应交纳个人所得税265元.你能算出李工程师1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是多少元吗?
答案

(1)500×5%+(2260-1600-500)×10%,

=25+160×0.1,

=25+16,

=41(元);

答:这个月他应交纳个人所得税41元.

(2)500×5%=25(元),

2000×10%=200(元),

265-25-200=40(元);

40÷15%≈267(元),

200÷10%=2000(元),

267+2000+500+1600=4367(元).

答:李工程师1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是43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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