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水利工程施工准备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

A.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B.项目法人已经建立

C.施工组织设计已批准

D.已经办理报建手续

E.有关土地使用权已经批准

答案

参考答案:B, E

解析: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水利工程项目必须满足如下条件,施工准备方可进行:(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项目法人已经建立。(3)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筹资方案已经确定。(4)有关土地使用权已经批准。(5)已办理报建手续。注意: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是一项水利行政许可,水利部1998年7月8日曾颁发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水建[1998]275号)。根据《水利部关于修改或者废止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水利部令第25号),废止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水建[1998]275号),所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已经停止要求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的行政许可要求,故"已办理报建手续"已经不是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准备的条件之一。另外,根据《水利部关于调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条件的通知》水建管[2015]433号,取消将"初步设计已经批准"作为开展施工准备的条件。也就是说"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已经不再是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准备的条件之一。故本题应选B、E。

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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