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级工程师2016年7月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0元,该收入在A国已纳个人所得税3000元;同时从A国取得担保收入1400元,该收入在A国已纳个人所得税300元。该月从B国取得发表论文的所得3000元,已纳个人所得税280元。该工程师当月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元。
A.0
B.208
C.180
D.280
参考答案:B
解析:纳税人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准予在计税时进行抵免,但最多不能超过境外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抵免限额。该工程师当月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额=[20000X(1-20%)X20%+1400X20%]-3300+(3000-800)X20%X(1-30%)-280=2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