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由A、B、C、D四个分项工程组成,合同工期为6个月。施工合同规定:
1.开工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10%的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在4~6月份结算时分月均摊抵扣。
2.保留金为合同总价的5%,每月从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中扣留10%,扣完为止。
3.了程进度款逐月结算,不考虑物价调整。
4.分项工程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出计划完成工程量的20%时,该分项工程工程量超出部分的结算单价调整系数为0.95。
各月计划完成工程量及全费用单价,见表2-1。
1~3月份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见表2-2。
表2-1 各月计划完成工程量及全费用单价表 (单位:m3)
表2-2 1-3月份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表 (单位:m3)
【问题】
1.该工程预付款为多少万元应扣留的保留金为多少万元
2.各月应抵扣的预付款各是多少万元
3.根据表2-2提供的数据,计算1~3月份监理工程师应确认的工程进度款各为多少万元。
4.分析该工程1~3月末时的投资偏差和进度偏差。
参考答案:
1.合同价为:
[(500+750)×180+(600+800)×480+(900+1100+1100)×360+(850+ 950)×300]元=255300元=255.3万元
(1)工程预付款:255.3×10%万元=25.53万元
(2)保留金:255.3×5%万元=12.765万元
2.各月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从4月份开始每月扣:25.53÷3万元=8.51万元,即
4月:8.51万元;5月:8.51万元;6月:8.51万元。
3.1月份:
该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了计划工程量。
应确认的工程进度款:560×180×(1-10%)元=90720元=9.072万元
2月份:
因为(560+550)m3=1110m3<1500m3
所以A分项工程结算单价不调整。
应确认的工程进度款:(550×180+680×480)×(1-10%)元=382860元= 38.286万元
3月份:
因为(680+1050)m3=1730m3>1680m3
所以B分项工程超出计划工程量20%部分的结算单价应调整。
超出计划工程量20%部分的工程量:(1730-1680)m3=50m3
相应的结算单价调整:480×0.95元/m3=456元/m3
应确认的工程进度款:
[(1050-50)×480+50×456+450×360]×(1-10%)元=598320元=59.832万元
或[(1050-50)×480+(1730-1680)×480×0.95+450×360]×0.9元= 598320元=59.832万元
4.1~3月末的投资偏差和进度偏差:
1月末投资偏差:(560×180-560×180)元=0元
投资没有偏差。
1月末进度偏差:(500×180-560×180)元=-10800元
进度提前1.08万元。
2月末投资偏差:[(1110×180+680×480)-(1110×180+680×480)]元=0元
投资没有偏差。
2月末进度偏差:[(1250×180+600×480)-(1110×180+680×480)]元=-13200元
进度提前1.32万元。
3月末投资偏差:{[1110×180+(1730-50)×480+50×456+450×360]- (1110×180+1730×480+450×360)}元=-1200元
投资节约0.12万元。
3月末进度偏差:[(1250×180+1400×480+900×360)-(1110×180+1730×480 +450×360)]元=28800元
进度拖延2.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