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2006年7月10日,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以500万元的价格向乙购买一套精装修住房。当日,甲支付了40万元定金,乙将房屋交付给甲。双方约定:甲应于8月1日前付清余款;乙应在收到余款后两日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7月15日,当地突降特大暴雨,该房屋被淹没,损失额达60万元。甲认为该损失应当由乙承担。8月1日,甲向乙支付余款时直接扣除60万元,仅付400万元,同时要求乙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乙收到上述款项后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经协商,甲于8月20日再向乙支付30万元,同日,乙将房屋过户至甲的名下。

2006年11月1日,甲将房屋出租给丙,约定租期1年,但双方未依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租期届满后,丙将房屋交还甲,但以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因而无效为由,拒绝支付所欠剩余租金。

2008年4月1日,甲与丁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价款600万元。丁依约于4月5日付清了全部价款,甲将房屋钥匙交给丁。但甲与丁在办理过户登记时,登记机构因电脑系统发生故障停止办公,申请未被受理。因丁需紧急出差,双方遂约定待丁回来之后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2008年4月10日,不知甲、丁之间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戊向甲表示愿以650万元的价格购买其房屋。甲同意,即刻与戊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戊于次日付清了全部房款。双方于4月15日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

4月20日,丁出差归来,要求甲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甲告知丁已将房屋卖给他人,愿意退还丁600万元并要求解除合同。丁当即拒绝,坚持要甲办理过户手续。2008年5月10日,丁在确悉房屋已过户至戊名下时,以自己与甲订约在先,甲、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求甲、戊退还房屋。戊则认为,由于甲、丁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他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尚未发生效力。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丁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甲返还房屋,能否得到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

丁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根据规定,在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的情形,如果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可以请求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在本题中,由于戊已经依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丁不能请求甲返还房屋,但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问题。(10分)

休闲就是干点别的

①我认识一位作家,他的休闲方式,有些奇怪。

②他是写小说的,每天下午3点开始创作,一直工作到凌晨时分。早上9点到中午是他的休息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他却写起了杂文,有些被报刊要了去,而大部分积压在他的电脑里。

③如此算来,他每天要写作12个小时左右。他却不这样认为,他说写杂文和写小说是两回事,写杂文是休息和放松,写小说才是工作。

④我百思不得其解。

⑤文人的休闲方式大都如出一辙:停下笔来,喝口茶,抽支烟,与小儿打闹一番。如此这般的有鲁迅、丰子恺、老舍等等。

⑥其实我也如此,每周工作5天,到了双休日,就和小儿在嬉闹中度过。

⑦如果像那位作家那样,工作时间是写小说,休闲时间是写杂文,那岂不是太过劳累?

但那位作家对我说:“休闲,就是干点别的。”

⑧这句话非常精要,耐人寻味。所谓休闲并不是另辟蹊径,非要找一件与工作毫不相干的事,休闲就是“干点别的”。

⑨对于写小说的作家来说,写杂文是休闲;对于写杂文的作家来说,可能写小说是休闲;对于登山运动员来说,下山就是休闲;而对于户外运动者来说,登山就是休闲……休闲并不是睡眠,也不是去酒吧、茶馆。

⑩有一个故事,一个猎人每天在山林间奔波,寻找野兽的踪迹。但是,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会停下来,拿出随身携带的干粮给地上的蚂蚁,然后挑拨蚂蚁进行搏杀,他就在一边乐得手舞足蹈。有人问他为何如此开心,猎人说:“假如一把弓经常满弓,那它就会失去弹性。”

如何减轻工作压力,如何保持工作动力,就是千方百计干点别的,不要让精神的“弓”绷得太紧太长,否则,就会失去弹性,无法发射箭了。

小题1:文中提到“我”认识的一位作家的休闲方式奇怪在哪儿?(2分)

小题2:在“我”看来,文人的休闲方式都是怎样的?(2分)

小题3:请用一句话概括文章第⑩的故事内容,并谈谈这个故事给你的启发。(3分)

小题4:谈了本文以后,你认为作者所说的休闲的真正目的是什么?你认为一名学生的休闲方式可以有哪些?(3分)

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