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司200a年12月1日与北海公司达成一项资产置换协议。海南公司以仓库、库存商品和土地使用权与北海公司所开发的商品房和写字楼置换。有关资料如下: (1)海南公司所换出的仓库原价为4000万元,已提折旧为1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3200万元;库存商品成本为600万元,已提跌价准备100万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4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余额为8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1232万元。 (2)北海公司用于置换的商品房的账面价值为 1800万元,公允价值为3500万元,写字楼的原价为3000万元,已提折旧为1000万元,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 (3)海南公司支付给北海公司补价100万元。假定海南公司和北海公司对换入的资产不改变其原来的用途,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税率均为5%。 要求:做出海南公司和北海公司资产置换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