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奥卡姆剃刀原理可归结为“若无必要,勿增实体”,这个原理被应用于对理论的取舍,即在同一表象下,比较简单的那个理论更可能是正确的。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未应用奥卡姆剃刀原理的是()

A.老子用“治大国若烹小鲜”解释管理之道

B.与被黑客人侵相比,手机被停机的原因更可能是欠费

C.否认以太的存在可以使很多物理现象得到更简单的解释

D.由于刑事诉讼遵循无罪推定的原则,定罪需要控方大量举证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奥卡姆剃刀原理表述的是比较简单的理论(因为简单化的理论漏洞更少)正确性可能更高。A项,老子把管理的学问简化为“治大国若烹小鲜”这样的朴素生活常识,应用了奥卡姆剃刀原理。B项,手机遭到黑客入侵停机的假设比欠费的解释复杂,所以手机被停机的原因更可能是欠费,符合奥卡姆剃刀原理。C项即应用奥卡姆剃刀砍掉“以太”这种假设,为物理现象得到更简单的解释。D项恰恰相反,检方在定罪时以证据最多的为最确定。

单项选择题

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北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陵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比例各20%;甲、乙各以100万元现金出资,丙以私有房屋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100万元;甲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前五年若有利润,甲得28%,其他四位股东各得18%,从第六年开始平均分配利润。至2010年9月,丙的房屋仍未过户登记到公司名下,但事实上一直由公司占有和使用。公司成立后一个月,丁提出急需资金,向公司借款100万元,公司为此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作出决议如下:同意借给丁100万元,借期六个月,每月利息1万元。丁向公司出具了借条。虽至今丁一直未归还借款,但每月均付给公司利息1万元。
千山公司总经理王五系甲好友,千山公司向建设银行借款1000万元,借期一年,王五请求北陵公司提供担保。甲说:“公司章程规定我只有300万元的担保决定权,超过了要上股东会才行。”王五说:“你放心,我保证一年到期就归还银行,到时候与你公司无关,只是按银行要求做个手续。”甲碍于情面,自己决定以公司名义给千山公司的贷款银行出具了一份担保函。戊不幸于2008年5月地震中遇难,其13岁的儿子幸存下来。北陵公司欲向农业银行借款200万元,以设备作为担保,银行同意,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2010年5月,乙提出欲将其股份全部转让给甲,甲愿意受让。2010年7月,当地发生洪水灾害,此时北陵公司的净资产为120万元,但尚欠万水公司债务150万元一直未还。北陵公司决定向当地的一家慈善机构捐款100万元,与其签订了捐赠合同,但尚未交付。

丙作为出资的房屋未过户到公司名下,对公司的设立产生怎样的后果( )

A.有效,不影响公司有效设立

B.无效

C.效力待定

D.不取得所有权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