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了甲公司委托,对其201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在执行监盘审计程序的过程中,发生下列事项:

(1)由于甲公司存货盘点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至2016年12月31日,因此注册会计师确定的存货监盘时间为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8日。

(2)注册会计师在实施了观察程序后,认为甲公司内部控制设计良好且得到了实施,则决定不执行检查程序。

(3)甲公司有一批重要的存货,已经作为银行借款的质押物,注册会计师通过电话向银行有关人员询问了其存在性。

(4)在检查存货盘点结果时,注册会计师从存货实物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盘点记录,目的在于测试是否存在漏盘的存货。

(5)甲公司存货盘点记录中记载W材料10000件,账簿记录15000件,注册会计师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发现原因是已经签订采购合同的材料5000件,甲公司将其记录在账簿中,注册会计师表示予以认可。

请指出上述存货监盘工作中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

(1)不恰当。存货的监盘时间不正确。存货监盘的时间应当与甲公司的存货盘点时间相协调.不应该在盘点结束后才进行存货监盘。

(2)不恰当。存货监盘程序包括观察和检查,检查程序是必须执行的。如果认为甲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良好且得到有效的实施,存货盘点组织良好,可以相应的缩小实施检查程序的范围,但是不能不执行检查程序。

(3)不恰当,如果存货已经质押的,且为重要的存货,注册会计师不应当仅仅通过电话予以核实确认。应当向债权人(银行)函证与被质押的存货有关的内容,取得书面证据,必要时到银行实施监盘程序。

(4)恰当。

(5)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将存货盘点记录与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发现重大差异的,实施追加审计程序是正确的,但是对属于账簿记录中登记有误的,应该建议甲公司进行调整,对仅签订了采购合同就确认的材料予以冲减。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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