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佳美化妆品公司(一般纳税人)2016年7月将购进的香粉(不含税价7万元)全部领用生产高档化妆品A,将化妆品A与自产的另一种化妆品B搭配组成成套高档化妆品5000套,5月份对外销售成套化妆品3000套,不含税收入14万元;销售自产高档化妆品C,取得不含税收入9万元。关于该公司上述业务的表述,正确的有()。
A.香粉用于生产成高档化妆品已纳消费税不可以抵扣
B.本期高档化妆品C要缴纳消费税0.28万元
C.本期高档化妆品C应纳消费税为2.70万元
D.可扣除香粉的已纳消费税为1.26万元
E.本期化妆品应纳消费税为4.8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C, E
解析:本题考核“外购已税消费品消费税扣除”相关知识。用外购香粉继续生产高档化妆品,属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可以按规定扣除已纳消费税。可抵扣已纳消费税=7×30%=2.1(万元) 销售高档化妆品C应纳消费税=9×30%=2.7(万元)销售成套化妆品3000套,应纳消费税=14×30%=4.2(万元)该化妆品公司合计应纳消费税=4.2+2.7-2.1=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