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某直辖市的一家商业银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3季度业务收支情况如下:
(1)取得贷款利息收入1500万元,其中含向其他银行贷款利息收入45万元;本季度支付存款利息150万元;取得本季度贷款加息、罚息收入30万元。
(2)开展股票买卖业务,买进价1050万元,卖出价1300万元;
(3)取得结算手续费收入150万元;结算罚款收入20万元;
(4)为电信部门代收电话费收入为1030万元,支付给委托方价款1000万元。
(5)受某公司委托发放贷款,金额6000万元,贷款期限3个月,年利息率为4.8%,已经收到贷款企业的利息并转交给委托方,银行按贷款利息收入的10%收取手续费。
(6)将人民币3亿元投资于某生产企业,每年收取固定利润1800万元。
(7)当季购入办公用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175.5万元。
(上述收入均为含税收入,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都通过认证当月可以抵扣)3-6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该银行本季度应该缴纳的增值税为()万元。
A.175.43
B.186.33
C.210.56
D.211.83
参考答案:B
解析:业务(6):以货币资金投资取得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1800÷(1+6%)×6%=1698.11×6%=101.89(万元)。业务(7):可以抵扣的进项税=175.5÷(1+17%)×17%=22.5(万元)第三季度应纳的增值税=84.06+14.15+6.92+1.7+0.41+101.89-22.5=209.13-22.5=186.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