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下列情形,哪些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A、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B、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C、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D、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E、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答案
参考答案:A, B, C, D, E
下列情形,哪些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A、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B、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C、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D、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E、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参考答案:A, B, C, D, E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所得税均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甲公司和乙公司有关资料如下:
(1)甲公司2009年12月31日应收乙公司账款账面余额为10140万元,已提坏账准备1140万元。由于乙公司连年亏损,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偿付应于2009年12月31日前支付的应付账款。经双方协商,于2010年1月2日进行债务重组并于当日将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乙公司用于抵债的资产在债务重组日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如下:
项目 | 公允价值 | 账而价值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系对丙公司股票投资) | 800 | 790(2009年12月5日取得时的成本为700万元)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 5000 | 3000(其原价为3600万元,已累计提取摊销600万元) |
库存商品 | 2000 | 1500(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分别编制2010年1月2日甲公司和乙公司债务重组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