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简述烧伤早期低血容量休克的补液方法。

答案

参考答案:

(1)补液量的计算:根据Ⅱ°、Ⅲ°烧伤面积来计算补液量。烧伤后第1个24小时内,成人每千克体重、每1%烧伤面积补胶体(血浆)和电解质(平衡盐液)液量共为1.5mL,儿童为1.8mL,婴儿则为2mL。还要补给每天所需的水分(5%葡萄糖溶液),成人为2000~3000mL(儿童按每千克体重60~80mL、婴儿按每千克体重100mL计算)。

(2)补液速度:

①伤后第1个8小时应补给计算量的1/2,以后16小时内补足其余的1/2量。

②烧伤后第2个24小时的补液量,应为第1个24小时实际补入量的1/2,水分与第1个24小时相同。

③第3天起静脉补液可以酌情减少或口服,以维持体液平衡。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A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