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生产A、B两种产品,A产品单位成本160元,单价200元;B产品单位成本120元,单价160元。这两种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B产品需缴纳消费税,消费税税率为5%。2007年10月A、B两种产品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1)10日收到乙企业汇来的预付购货款48000元。
(2)15日发往丙企业A产品800件,B产品 1200件,代垫运杂费5000元,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预计款项可在10日内全部收回。
(3)20日银行转来承付通知,收到丙企业承付的货款和代垫运杂费。
(4)22日发出乙企业预订的A产品200件,代垫运杂费200元,所汇余款退回乙企业。
(5)25日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丁企业销售A产品400件,合同约定分4次等额付款。第一期货款已收到并存入银行。
(6)25日收到A产品退货40件并支付了退货款。该退货系去年售出,因质量问题退回,当时每件售价为240元,单位成本160元。
(7)27日发出委托代销A产品1000件。
(8)28日收到委托代销清单,售出A产品800件,受托单位扣除5%的手续费后,将余款汇回。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要求列出二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