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乙以原料出资,作价15万元。公司成立后,大家才发现乙作为出资的原料数量严重不足,价值仅有7万余元。对乙出资不足部分()。

A.因为经过验资且公司已经成立,所以不能追究

B.应当由乙补足,甲、丙承担连带责任

C.应当由乙补足,由验资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D.应当由乙补足,甲、丙和验资机构都不承担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B

单项选择题
填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