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以其生产的产成品换入乙公司一批原材料,支付补价20万元。甲公司产成品的账面成本为65万元,已计提折旧准备15万元,不含税售价为54万元。乙公司的原材料的不含税售价为62万元。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交换过程中,甲、乙公司均按规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若该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在不考虑其他税费的情况下,甲公司换入原材料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43.64
B.58.64
C.78.64
D.94.64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由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换入原材料的入账价值应该按照换出产品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同时考虑增值税的影响来确定,换出产成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换入原材料视同购入计算进项税。原材料的入账价值=(65-20)+15+54×17%-62×17%=58.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