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假设李某因伤势严重,不能参加诉讼,李妻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下关于该案的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B.李妻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C.张某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D.王某不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答案

参考答案:A,C

解析:理由: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一般而言是因犯罪行为而直接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但如果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案中,李某虽被打成重伤,但没有死亡,仍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只是由于不能出庭,而由其妻代为诉讼,李妻只是李某的诉讼代理人,不是原告人。A项正确,B项错误。《刑诉法解释》第86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本案中,李某的伤害是由张某和王某共同加害造成的,尽管由于王某的伤害情节轻微,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不能因此免除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王某仍要对李某的损失负责,与张某一样,都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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