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关于监视居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胡某因抢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发现其已经怀孕,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采取监视居住

B.刘某因涉嫌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后,公安机关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C.张某在A市犯盗窃罪被监视居住,但是由于张某在A市没有固定居所,办案机关遂决定在A市的看守所对其实施监视居住

D.吴某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后,未经公安机关的批准不得会见其聘请的辩护律师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但是正在怀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选项A正确。间谍罪应当由国家安全机关侦查,选项B错误。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选项C错误。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其聘请的律师不需要经过批准,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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