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下列做法符合宪法或者法律规定的是( )。

A.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B.市人民代表大会撤销市长职务
C.国务院各部部长连续任职超过两届
D.县人民政府设立秘书长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宪法》第100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A项正确。《宪法》第10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剐市长、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足“罢免”不是“撤销”,B项错误。《宪法》第87条规定:“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 * 、副 * * 、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C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剐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可见县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不包括秘书长。D项错误。故选A。

解答题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