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大型工程项目,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后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人于2007年4月25日由招标人代表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共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监督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B企业投标文件有项目经理签字并盖了公章,但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授权委托书;D企业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E企业对某分项工程报价有漏项。招标人于2007年5月10日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双方于2007年6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指出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的不妥之处。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的不妥之处。 (1) 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不应包括当地招标监督办公室和公证处人员。 (2) 评标委员会的技术、经济专家人数少于成员总数的2/3。

问答题 简答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