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制度:是指与刑事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的司法工作人员,包括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不能参加该案件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
在某一案件中,下列人员可以不回避的是( )。
A.当事人的同学,住在法院隔壁
B.当事人的哥哥,负责法院同声翻译
C.当事人的母亲,法院法医鉴定员
D.当事人的父亲,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宣传委员
参考答案:A
解析: 定义的关键信息是“与刑事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司法工作人员”。B项中的哥哥、C项中的母亲、D项中的父亲都属于司法工作人员;A项中的同学只是住在法院隔壁,但不属于司法工作人员,所以可以不回避。故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