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王某为某报社记者。2005年9月,为迎接报社成立30周年,社里要求王某以本社的发展历程为原型撰写一部小说。于是王某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创作,小说《希望之星》在2006年12月完成,2007年1月交付社里。由于领导更换,社里一直对该小说没有任何反映。2007年12月,王某决定自己出版,结果该书成为2008年非常火爆的畅销书。报社看到这种情况后,认为该书的著作权应归于报社,王某无权行使。据了解,社里交付任务时未明确约定该著作权的归属。请问:

小说出版后所得的稿酬应如何分配?

答案

参考答案:

小说出版后所得的版税应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案情]2007年10月,A市北方文化艺术公司与B市江南出版公司在c市签订合同,双方商定联合出版一本书。由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内容,并解决有关版权的问题,由江南出版公司制作发行。后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文章12篇。江南出版公司因设备发生故障,便请D市文化馆协助,江南出版公司黄伟等人去D市文化馆利用其设备印刷,文化馆还派职工李某等人参与制作工作,事后,江南出版公司付给D市文化馆2万元设备磨损费和劳务费。该本书名称为“人应自强”,在E市、F市发行销售。此后,白云出版社认为该书中第1、2篇文章的版权应归其所有,红土地出版社认为该书中第五、六、七篇文章的版权应归其所有,两单位发现“人应自强”署名单位为北方文化艺术公司和江南出版公司,提出交涉,未能解决争议,便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将白云出版社和红土地出版社列为原告,将北方文化艺术公司和江南出版公司列为被告,经审理,判决确认被告行为构成侵权。法院于2009年4月25日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此后连降暴雨,交通不便,直到5月20日两被告才以“事先曾与白云出版社和红土地出版社打过招呼”为由,不服判决,到邮局向法院寄发了上诉状。
本案经二审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即按协议对原告进行了赔偿,并口头表示道歉。法院在此情况下制作了调解书,法院送达调解书时,原告对调解书中的措词提出异议,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采取了留置送达的方式。事后双方当事人未提出任何意见,法院就此结案。

哪些地方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