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杨雨和向阳于2005年结婚,婚前为了带杨雨去欧洲旅游,向阳向自己的弟弟借了2万元钱。两人结婚时。为了购置婚后生活的家具和家电,向阳又向自己的好友小林借了3万元,2007年年底,两人因为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对于向阳欠自己弟弟和好友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A.向阳欠弟弟和小林的钱都属于个人婚前债务,都应该用个人财产偿还

B.向阳弟弟是亲属,所以不用偿还;欠小林的钱由于用于婚后生活,所以应该以共有财产来偿还

C.向阳欠弟弟和小林的钱由于双方共同使用,因此应该用婚后共有财产来偿还

D.向阳欠弟弟的钱属于婚前债务,应该由个人财产来偿还;欠小林的钱由于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所以应该以共有财产来偿还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有债务以共有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向阳婚前为了带杨雨去欧洲旅游,向自己的弟弟借的2万元钱是婚前个人债务,应该由个人财产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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