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述情形,完成95~100题 张某于2008年3月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上述申请于2010年3月1日被公告授予专利权,授权公告文本的权利要求如下: “1. 一种摄影机,其特征为a和b。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影机,还包括特征c。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影机,还包括特征d。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影机,还包括特征e。 5. 一种照相机,其特征为a和f。” 胡某于2011年3月1日提出宣告上述发明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了该请求,并决定于2011年7月10日举行口头审理。
在口头审理中,胡某享有下列哪些权利()?
A.请求审案人员回避
B.请求撤回无效宣告请求
C.缩小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
D.放弃无效宣告请求的部分理由及相应证据
参考答案:A, B, C,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