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1932年10月颁布的《中华民国法院组织法》规定,普通法院的审级是()
A、三级三审制
B、四级三审制
C、三级二审制
D、四级二审制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期,沿用北洋政府的法院组织体系,实行四级三审制。1932年10月公布《法院组织法》(1935年施行),改为三级三审制,第三审为"法律审"。
1932年10月颁布的《中华民国法院组织法》规定,普通法院的审级是()
A、三级三审制
B、四级三审制
C、三级二审制
D、四级二审制
参考答案:A
解析: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期,沿用北洋政府的法院组织体系,实行四级三审制。1932年10月公布《法院组织法》(1935年施行),改为三级三审制,第三审为"法律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