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年1月1日,甲公司以1 000万元的价格购入一项专利权。该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会计上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假定税法的规定与会计相同。
20×5年12月31日,该专利权的公允价值为1 200万元。
20×6年12月31日,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该专利权的公允价值下降为720万元。
20×7年12月31日,公司预计可收回金额为630万元。
20×8年3月20日,甲公司将该专利权出售,取得银行存款500万元。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在未来期间能够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考虑除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要求:编制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