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电子邮件:现有某型号的笔记本电脑一批(50台),每台5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4月5日之前回复。乙于4月4日以电子邮件回复:价格偏高,每台4500元。甲公司当日回复:我公司负责运输,每台3800元。乙公司第二日回复:同意。双方同时约定甲公司应于2011年4月10日将电脑送到乙公司所在地(A市D区红光大厦),货到付款,并且约定违约金10万元。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该批电脑的质量保证期间到2018年1月,下列关于货物的检验期间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乙公司应当及时对货物进行检验
B.若合同约定了检验期间,如货物有质量问题,乙公司应当在收到货物2年内向甲公司主张
C.若合同没有约定检验期问,如货物有质量问题,乙公司应当在知道质量问题之日起2日内向甲公司主张
D.合同约定检验期间的,乙公司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就质量问题通知甲公司
E.若合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乙公司在2018年之前发现电脑有质量问题,都可以向甲公司主张质量问题
参考答案:A,D,E
解析: 考核合同法规定。《合同法》规定,买受人受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限的,适用质量保证期限。